嘉耀控股1月17日晚間發(fā)布公告稱,于2017年1月17日,公司附屬公司湖北金三峽就銷售紙質卷煙包裝訂立河南銷售協議、湖北銷售協議及深圳銷售協議。
根據河南銷售協議,湖北金三峽同意向河南中煙供應,而河南中煙同意為卷煙品牌“黃金葉”的若干子品牌、“紅旗渠”及“發(fā)時達”的子品牌分別按介乎約每件人民幣0.067元至約每件人民幣10.76元、約每件人民幣0.14元至約每件人民幣0.63元及約每件人民幣0.23元至約每件人民幣1.01元的單價,向湖北金三峽采購紙質卷煙包裝,期限為2017年1月17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根據湖北銷售協議,湖北金三峽同意向湖北中煙供應,而湖北中煙同意為卷煙品牌“黃鶴樓”及“紅金龍”的若干子品牌分別按介乎約每件人民幣0.15元至約每件人民幣0.85元及約每件人民幣0.14元至約每件人民幣1.47元的單價向湖北金三峽采購紙質卷煙包裝,期限為2017年1月17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根據深圳銷售協議,湖北金三峽同意向深圳煙草工業(yè)供應,而深圳煙草工業(yè)同意為卷煙品牌“金樽好日子”的子品牌按介乎約每件人民幣0.3元至約每件人民幣1.25元的單價向湖北金三峽采購紙質卷煙包裝,期限為2017年1月17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公司估計,集團根據有關銷售協議對河南中煙、湖北中煙、深圳煙草工業(yè)2017年預期銷售額為1.8億元人民幣。董事相信湖北金三峽銷售紙質卷煙包裝將確保集團取得穩(wěn)定收入。
來源:新浪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