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圍繞廣東知名月餅品牌“榮華”的訴訟案再次點燃。9月10日,香港榮華月餅與佛山順德蘇氏榮華的月餅商標、包裝糾紛案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據悉,今年初香港榮華以順德蘇氏榮華侵害商標權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包裝、裝潢為由將其告上法庭。4月,法院認定香港生產銷售的“榮華月餅”為知名商品,享有在先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權利,而順德榮華享有“榮華”商標專用權,在其生產的月餅上使用“榮華月餅”四個字不構成侵權,但順德榮華生產的一款“清香雙黃白蓮蓉月餅”的產品裝潢,侵害了香港榮華知名產品的包裝裝潢,應停止生產、銷售并承擔賠償責任。法院最終判定順德榮華立即停止生產銷售并銷毀其生產的侵犯香港榮華的產品,順德榮華賠償香港榮華50萬元。
但雙方均對判決不滿,昨天再次在法庭上對峙,昨天香港榮華和順德榮華均在法庭上擺放各自的產品,涉及到生產的月餅產品及包裝數量多,庭審一整天,最終也為當庭宣判結果。
其實這次再次對薄公堂的理由很簡單,根據去年最高人民法院的裁決,香港榮華方面認為已經獲得勝訴,佛山榮華需規(guī)范對榮華商標的使用。而佛山榮華也認為獲得了勝利,依據最高法院裁決,香港榮華要退出內地市場。雙方對最高人民法院裁決產生了不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