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峰股份9月12日晚間公告稱,經公司申請、深圳證券交易所核準,公司證券簡稱自9月13日起由“齊峰股份”變更為“齊峰新材”,證券代碼不變。
資料顯示,經公司201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批準,決定將公司中文名稱由“山東齊峰特種紙業(yè)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齊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將英文名稱由“SHANDONG QIFENG SPECIAL PAPER CO.,LTD.”變更為“QIFENG NEW MATERIAL CO.,LTD.”。經營范圍由“造紙及紙制品加工、銷售,板材銷售,貨物進出口(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經營的項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規(guī)限制經營的項目要取得許可后經營)”變更為“研發(fā)、生產及銷售:家具和板材色彩飾面材料、裝飾裝修板材色彩飾面材料、強化地板的表層耐磨飾面材料、新型無紡布墻面材料、高性能芳綸纖維及制品(生產限子公司經營)”等。
公司已于2013年9月3日在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取得新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碼、注冊資本等其他登記事項保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