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點】包裝行業(yè)的老板和采購請注意,10月18日,交通部與公安部下發(fā)通知,兩部門要進行聯合執(zhí)法治超,依法對超載、超限車輛進行整治。此次通知的下發(fā),再次表明了國家對于治理超載、超限的決心。嚴查風暴下,運輸運費單價或再次大幅上調!
10月18日,交通運輸部與公安部聯合發(fā)布《通知》
在全國范圍內聯合組織開展整治貨車違法超限超載行為專項行動,為進一步規(guī)范專項行動期間有關執(zhí)法工作,對貨車違法超限超載行為又有大動作。
10月18日的通知有幾句很重要的話
1、集中查處三軸及以上貨運車輛車貨總質量超過限載標準的違法行為,確保整治效果;
2、超限超載的認定,要嚴格按照交辦公路﹝2016﹞109號文件所附公路貨車最大允許總質量,認定貨車是否超限超載;
3、以貨車最大允許總質量計算超載比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guī)定處罰;
4、外廓尺寸超過限定標準的,另行部署整治。
@物流企業(yè)和廣大貨車司機:五種車型政策松綁
1、針對;愤\輸車: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違法超限超載的,由公安機關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八條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2、針對鮮活農產品運輸車:
運輸鮮活農產品車輛違法超限超載運輸的,通行收費公路時,該運次不得給予免收車輛通行費的優(yōu)惠政策;通行非收費公路時,以批評教育為主,暫不實施處罰。
3、針對集裝箱掛車列車:
載運標準集裝箱的掛車列車,重點檢查其車貨總質量是否超過限載標準的行為,專項行動期間暫不對外廓尺寸進行檢查。
4、針對車輛運輸車:
車輛運輸車治理要嚴格執(zhí)行《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fā)〈車輛運輸車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過渡期政策分期治理、逐步到位,目前重點治理雙排裝載的車輛運輸車,對未到整改期的單排裝載車輛運輸車,不得以車輛超長、非法改裝等理由禁止駛入高速公路或者進行處罰。
5、針對低平板半掛車:
低平板半掛車運輸普通貨物的整治工作另行部署,專項行動期間重點查糾其車貨總質量超過限載標準和假牌套牌違法行為。
9月18日到10月18日,近1個月來都發(fā)生了些什么?
9月20日
已經有罰單開出……
9月20日凌晨開始
交警都上路了,嚴正以待、嚴防死守!
9月中旬
自交通部下發(fā)的《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guī)定》正式執(zhí)行之后,超限超載遭嚴查重罰,運輸成本在上漲,目前物流多停止發(fā)貨,觀望者增多,華北地區(qū)深加工企業(yè)到貨量縮減。
……
公安部交管局
針對新62號令實施后集裝箱運輸車輛高度4.2米超限的問題,征詢過部里意見,暫時不予以處罰,等待部里統(tǒng)一解釋,但需告知司機現有4.2米車輛屬于超限范疇。
以后都別這樣了 。!
(部分資料來源:糧油圈)